關於最近對萬里工寮的網路和實地騷擾,很想講幾句話。
面對強權如政府,人民使用游擊式擾亂手法賴皮死纏,在所難免,但不去和有執法能力的地方政府反應,把這等賴皮手段用在平民身上,追求私刑式正義,就很微妙了。
某些人,不曾去明顯違法的豪宅農舍鬧事,別的政客土地使用再不符規定都能輕輕放下,卻可以為一棟「疑似」違法的老工寮鬧到周遭居民和地圖使用者飽受困擾,讓我很是不可思議。
甚至還有網友說,職業和居住選擇是個人自由,舊礦坑的居民如當年的賴朝金先生,既然當年自願來到礦坑,現在被打壓也是咎由自取。
怎能有人把弱勢踩到腳底,還一口咬定是弱勢選擇被自己踐踏,毫無罪惡感?
早能處理卻被放置多年的事,行政機關難道不應該在這混亂的關頭站出來面對?
難道這麼多年,新北市竟沒有法治了,得勞累死老百姓自個兒跳出來主持公道?
又或者萬里區其實不屬於新北這個直轄市,是上頭沒人的棄兒,活該白受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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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過有人家中是榮民後代,老人家在民進黨執政期間遭遇眷村拆屋還地,為賴家購買日治時期建築的工寮可以免於拆遷感到不平,這我可以理解。對在國家利益前被迫遷走的人來說,為居住權遭到犧牲憤怒,覺得其他老社區能倖免是枉法,是很自然的情緒。
眷村是國民政府戰後從日方接手,為了安置軍眷而分配或建造而成,很多屋主並無產權可抵抗國家。賴家老宅則是建築法規制定前就蓋好的工寮,不適用現行違建定義(比方金瓜石地區礦坑工寮,便是如此就地合法),又經過購買擁有產權。
既然有前例可就地合法,沒事強拆反而是違法。
問題是,目前看到的輿論風向,完全不像是曾歷經拆遷的居民在尋求公平正義,也不像為了解決問題在抗議,更像霸凌者找到好理由可以修理自己看不慣的人,不惜殃及無辜。
經歷過老社區強行被政府拆遷的居民,與霸凌者站在一起,被當成他們擋槍用的盾牌,真的好嗎?
還是說,為了自己一時暢快,不遵循正規管道,不擇手段,無底線踐踏他人,其實才是當今社會樂見的正義?
要罵人或行為抗議,是人民的表現自由,但自由不可無限上綱,仍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。
濫用自由遭到法辦,還自認言論自由受到迫害,那賴皮的,到底是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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