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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是一個戀愛故事。

但不是『因為在圖書館遇到初戀情人而愛上看書』,更不是一段『在書店裡兩人因為同選一本書而手指輕觸,抬頭深情相望』的羅曼史。(這應該寫進言情。)

從頭到尾我和書之間就沒有第三者。

不是人人有情史可訴說,也不是人人愛書,
但凡閱讀成癮者,卻都各自和書有一段纏綿悱惻的閱讀史。

其中只有書與讀者,連著書的作者都要退居幕後。

文字一旦付梓,就成為了獨一無二的存在。

無論之後作者再創佳作,又或者那本書成為絕響,
書就是書,是有著作者DNA斷片卻不能和作者劃上等號的孩子。


在閱讀中,往往極盡迷戀,第一次就愛上的會全速掃完,狂熱好比恐怖情人。

看完後再進行反覆翻閱,則得以回憶初讀的甜蜜,
享受穩定期每讀必有新收穫的樂趣。

 

直到有一天忽然間就膩了,翻臉不認書,開始和別本搞曖昧。
翻臉當真比翻書還快,書若有知也會相當困擾吧。


從第一冊剛上架就開始讀的系列書最容易發生遠距離戀愛。

最開始苦苦等待的一往情深,慢慢被時間消磨,
最後被就在眼前的更有趣的書吸引,從此書迷是路人。


也有分手多年,他鄉再遇舊情復燃的。

一本書能同時喚起回憶又享受第一次閱讀的樂趣。

舊書能重溫,實乃至福。

***
那麼就以閒談作為補遺吧。

離開老家,剛北上和父母展開同住生活的我,
當時已經完全成了個電視兒童。

為了治好我的電視依存症,母親一開始用朗讀童話的方式來引起我的興趣,
久而久之,書自然地融入了我的生活。

從此我就有了閱讀習慣。

令人為難的是,這新的癮頭可大了,
小學時甚至逼得老師特別用禁書令來取代禁止出教室玩耍的懲罰。

如果不阻止我,常常讀到頭昏眼花,才發現已經過了用餐時間卻未進食,
屏氣凝神地讀某段落時還常忘了呼吸,真可說是重症患者。


周遭親友,有書蟲也有和文學絕緣體質的人。

朋友愛書也愛畫,逛書店時也經常被小說繪師的精美畫冊吸引。
如果資金和空間充沛的話,她的家裡會堆起一座畫冊的高塔吧--有時我會這麼想道。

母親算是同好--撇去喜好範疇的不同。

父親愛工具書多過文學類,弟弟則喜歡科學期刊和漫畫,
有一段時期曾經閱讀我從圖書館借來的書,但對他而言那畢竟不是長遠的習慣。

以我的立場而言,閱讀的化學效應,還是獨立進行為好。

默默啃書是最美妙的。

***
若要說真正接觸文學的契機,應是家中的舊書。

脫離繪本時代,告別這自出生就一直延續的初戀後,
我開始銜接到較厚的小說散文。

紙頁間還保存著母親少女時代夾進去的壓花,
花瓣泛黃但仍平滑如昨日才放進書頁裡一般,是褪了色的過往標本。

朱自清的荷塘月色,劉墉的散文集,
和中譯的翡冷翠之戀(又譯窗外有藍天)與小婦人。

有些尚不合胃口,不過對我而言,是對文字的耐力施的一劑預防針。


然而書源是絕對不足夠的,
購買書籍的費用有限,我總想盡可能的發揮最大價值。

中學之後有一度,我小心翼翼地挑選著書,
甚至捨棄了閱讀故事的樂趣也不願冒險。

最耐看也最安全的是散文。
於是我避開了一切陌生書籍,只購買自己能信任的書。

那個時期的心情不再如同一名探索者般充滿樂趣,
上書店於我,像是在超市挑選固定品牌的罐裝食品般乏味。


故事這一虛構的體裁,總像將人暴力的浸入世界觀,
尤其是系列長篇,一但波長不合,往往虛擲了金錢和時間。
(有時我因此討厭電影更甚電視劇。)

但真正令我深深著迷的,也正是故事本身。

比起將購書視為賭注,畏首畏尾失去興致的時期,
在學會使用圖書館這一管道,能夠穩定取得書籍後,
毫無顧忌的我才真正找回了當初狂熱的感覺吧。

***
曾有過一個小小的插曲:
父親追求期間,收了當時尚為女友的母親相贈的書,
二十年未動,幾天就被我這只饞蠹蟲啃完了,對此他嘖嘖稱奇。

怎麼會夠呢?才三四本一指節厚的舊書,
暴食的我是絕無法饜足的。

對還不知從何尋得穩定新書源的那時的我來說,
一本書能夠反覆爛嚼,非關喜好而是迫於現實的窘迫。

文字已不是細嚼,幾乎是小口舔食似的珍重。


那或許可說是年幼時期另類的專情吧。
相比之下,高三時一日能吞下三本--果然當時還是太過貪心了。


文字要珍惜的讀。

一日一本也好,一週三冊也好--
獻祭給書的時間,可是戀情不冷卻的訣竅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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